返回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厦门市大数据专业初、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凡在厦门市企业(不含省部属驻厦单位)从事大数据技术及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可申报。

(二)在闽中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中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对在闽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的规定通过所在单位自主申报。

二、评审专业

大数据专业主要包括:
(一)数据平台搭建:包括数据(平台)架构搭建、架构设计等相关领域。

(二)数据整合及管理:包括数据规划、数据治理、数据标准、数据应用、数据质量、数据测试、数据安全与合规保护、数据生命周期等相关领域。

(三)数据设计及开发: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模型设计与开发、算法分析与设计、信息交互等相关领域。

(四)系统(平台)运维:系统(平台)运行与维护等。

三、申报要求

采用现场收件方式,由单位统一送件,不接受个人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要求详见《2021年度大数据专业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附件1),申报表格(附件2、3、4)可登录“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300188.cn下载。

(二)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请装入档案袋,贴上封面(附件5)后统一报送。

(三)收件时间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提前预约:
1.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22年4月13日至5月13日。
2.高级工程师:2022年4月13日至6月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限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

(四)收件地址:思明区观日路12号美亚柏科大厦。

(五)联系人:方凌 13606901102。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即申报人学历资历及提交的相关申报材料(不仅限于业绩成果、奖项荣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代表作文章、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社保凭证等)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职称,2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

(三)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的“职称评审”专栏及“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通过人员以正式批准文件为准。对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不进行复评。

附件:
1.1 2021年度大数据专业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2 2021年度大数据专业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高级工程师)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申报工程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5.2021年度大数据专业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6.学历资历一览表
 

厦门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