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人称“微信之父”的张小龙在广州的2018微信公开课PRO版上表示,微信不会看用户聊天记录,“对微信来说,我们遵循尊重用户、尊重个人的理念。”
而就在此前,1月12日,工信部刚刚就“手机应用软件存在侵犯用户个人隐私的问题”约谈了百度、蚂蚁金服集团公司(支付宝)、和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
下面,我们就以前不久刷屏的支付宝年度账单为例,与大家谈一谈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2017支付宝年账单”1月3日上线后,立刻在朋友圈和微博刷屏了。然而,立刻就有用户发现,在开启年度账单的首页左下方有一行不明显的小字“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选择框已经帮用户默认选择同意,而很多人很可能并未注意到。
年度账单首页,有一行不起眼的“小蓝字”,默认为勾选状态。
事件随即引发大量网友吐槽,感觉自己被支付宝“套路”了,“被同意”了一份协议,纷纷质疑支付宝侵犯个人隐私。
关于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共享,《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明确规定: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按照法律要求,如果企业要与关联公司或者其他第三方共享用户的信息,就必须明示用户并获得同意。
1月3日晚间,芝麻信用就“用户在查阅自己的支付宝年度账单时默认勾选‘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发布说明。称事件给大家带来了恐慌和误解,表示深深的歉意。
该声明称,本来是希望充分尊重用户的知情权,让用户知道,只有在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支付宝年度账单才可以展示他的信用免押内容,初衷没错但用错了方式,愚蠢至极。
目前,支付宝年度账单目前已经作出更新,主要有以下三处:
1、年度账单首页下方的文字,由“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改为“同意《在年账单中查询并展示你的信用信息》”;
2、勾选框状态由默认勾选改为默认不勾选;
3、点击进入后,跳转页面的内容由《芝麻服务协议》全文改为“授权内容及提示”。
此事也直接导致了其后蚂蚁金服被工信部约谈。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指出,支付宝、芝麻信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方式,不符合刚刚发布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国家标准的精神,违背了其前不久签署的《个人信息保护倡议》的承诺;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要求,加强对支付宝平台的全面排查,进行专项整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支付宝和芝麻信用表示,将认真落实监管部门要求,从源头查找问题,深刻汲取教训,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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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南方都市报